近日,山东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在我校举办。此次培训是根据2015年省文化厅工作计划,由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组织举办,山东师范大学承办。培训目的任务主要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推进全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进一步提高传承人的传承能力和工作水平。培训班共分两期举行。
第一期民间文学、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医药、民俗类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于3月31日-4月3日举行。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校党委副书记向来生出席开班典礼并讲话。山东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山东省文化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以及我校干部教育培训学院负责同志参加了开班仪式,各地市文广新局负责同志及省级传承人共计80余人参加了培训。
第二期传统音乐、传统舞蹈、曲艺类项目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培训班于4月8日-4月10日举行。山东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国琳,副校长王少华出席了开班仪式并讲话。山东省文化厅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山东省文化馆、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负责同志参加了开班仪式,各地市文广新局负责同志及省级传承人共计90余人参加了培训。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姜慧处长主持开班典礼。
培训班分别邀请了山东省社科联、省艺术研究院、省文化馆、省民俗学会、山东省曲艺家协会、山东师范大学、山东中医药大学等单位的专家领导,围绕《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与保护》、《传统体育传承与保护》、《传统医药的传承与保护》、《山东省传统舞蹈的现状、存在问题及保护传承对策》、《山东省传统音乐的现状、存在问题及保护传承对策》、《山东省传统曲艺的现状、存在问题及保护传承对策》等进行了专题培训。济南、青岛、淄博、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临沂、德州、聊城、菏泽等地市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以及省艺术研究院、省文化馆的负责同志在培训期间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此次培训得到参训学员的一致好评。大家一致认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命脉,是涵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源泉。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宝贵的精神财富,传承与保护工作至关重要。山东是孔孟之乡,礼仪之邦,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发源地,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丰富而宝贵。大家纷纷表示,要以保护、传承、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为己任,推进改革创新,提升素质能力,为传承国家宝贵文化资源、增强我省文化软实力、争创齐鲁文化新优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把中华民族博大精深的灿烂传统文化更加发扬光大。



